通知公告
武汉大学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点击次数:

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纸质版(签字版)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16时。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我校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031日开始,202031116时截止,逾期将不受理。

2.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须采用本人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在线填写。

三、 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 申请书填写与提交

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纸质申请书的签字页和盖章页单页打印,盖章页朝外作为封底,其余内容双面打印,胶装,否则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在所在二级单位设定的本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将全套申请材料一式1用于信息确认及存档。包括:申请人和所有主要参与人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如有合作单位,申请书必须盖合作单位章),以及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3. 申请人(除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之外)在所在二级单位设定的本单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将全套申请材料一式2(包括:申请人和所有主要参与人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以及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交至所在二级单位。

4. 申请材料须由院系集中提交,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书。


(二) 其他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请申请人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含申请人及参与人员),保证其真实有效。包括:

1)人员的身份证件号。拥有中国籍的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一律采用本人护照号。

2)人员所在院系所。为人员所在二级单位的准确全称。此选项为下拉菜单选择,不得空置不选。院系所归属信息缺失或错误的申请人,学校无法提交其《申请书》。

3)人员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一栏请尽量使用武汉大学邮箱;不要使用yahooGmail163以及二级单位的邮箱(这些邮箱无法收到基金委系统邮件);“联系电话”一栏请填写可联系到本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3. ISIS信息系统和学校不提供“查超项”服务。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自行负责判别申请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是否存在“超项”情况。

4. 直接费用中各项科目不设比例上限。

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人必须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分预算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5.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同时,申请人应在申请书附件中提供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以及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证明等。

6.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签名时请采用楷体,并保证签名和打印的姓名汉字一致。不一致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7. 申请人须是我校教师或正式聘任人员,其中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供武汉大学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的说明(要求聘期覆盖所申请项目的执行期,武汉大学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同时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员须在简历中说明。

8. 申请人为我校已退休人员的,所在院系须向科发院出具承诺函。

9. 系统操作上的疑问,请务必先查阅ISIS信息系统角色培训。链接如下: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res/html/train.html

四、 二级单位的职责

(一) 申请书的准备

1. 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申请工作量制定本单位的申请截止时间。二级单位的截止时间应在校内截止时间之前,并应避开在线申请的网络拥堵。

2. 二级单位负责开通本单位申请人的ISIS信息系统用户,敦促申请人更新个人信息,检查,汇总本单位《申请书》。

(二) 申请书的检查

1. 二级单位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特别是应对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实(职称、学历、学位、年龄、在岗状态)。

2. 二级单位发现申请材料存在问题时,应告知申请人并将《申请书》在线退回至申请人。

(三) 申请书的接收和上报

1. 二级单位在校内截止时间之前将汇总本单位的申请材料,按ISIS系统生成清单的顺序排序,会同本单位《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承诺函》、《申请项目清单》和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一并交至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处。

请注意,由于今年申报特殊性,院系须将不同类型分类后,提交两套清单。无纸化申报项目提交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和一套清单,其他类型项目须提交一式2纸质申请材料和一套清单

纸质申请书的签字页和盖章页单页打印,盖章页朝外作为封底,其余内容双面打印,胶装,否则不予受理;不在清单中的项目,不予受理。

2. 提交时《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公章暂不用盖。待院系科研秘书和科发院项目处联合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盖学校公章。

(四) 重点类项目的组织

除抓好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之外,各二级单位应注重提高申请质量,并重点组织好本单位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重点类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申请工作。

五、 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工作时间表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备注

2020115-2020311

申请人在线填写并完成和提交申请书

二级单位检查、汇总和上报申请书。

申请人确保申请人和参与人身份证件号和姓名无误;确保《申请书》内容完整、真实和合规。

202036-

2020311

科发院受理二级单位汇总上报的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书的签字页和盖章页单页打印,盖章页朝外作为封底,其余内容双面打印,胶装,否则不予接收。

2020311-

2020317

对全校申请书进行汇总、排序和检查签名遗漏,在线审核提交,盖章。


2020318

科发院将全校申请书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联系人:熊鸣、赵珺、张震

联系电话:68772100

E-mailwdjcb@whu.edu.cn


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科研项目管理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