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学风建设,规范教师的教学活动,营建良好向上的课堂氛围,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15]8号)相关精神,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学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单位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
1、是否严格按照本学期课表安排组织课堂教学;
2、是否擅自更改上课地点时间及任课教师(确有原因需调停课的,须提前上交调课申请,待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调动);
3、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旷课等扰乱教学秩序等情况;
(二)教学内容
1、课堂教学中是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方向;
2、是否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是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授课内容;
4、是否使用培养方案指定的教材及参考书目;
5、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否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教材选用是否规范。
三、检查要求:
1、相关开课教学单位应派分管领导、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学管理干部、学生信息员,参照“武汉大学干部、教师听课规定”(武大本字[2015]93号),深入课堂,随机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表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研究生院。
2、对意识形态属性较强学科课堂以及重点课堂实现听课检查全覆盖。
3、如未按要求检查,或知情延报、不报者,一旦查实,研究生院将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学期末前完成教学工作自查报告,并将听课记录表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