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按时上交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0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严格成绩管理和成绩核查制度,保证学生开学选课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重考成绩上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时间从2016年1月10日开始至1月23日结束,重考在2月20日结束。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该门课程的成绩评定工作,上网提交成绩,并将签名的成绩登记表送交所在学院(系)教学秘书审核。学院(系)本科教学秘书应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归档成绩单,期末考试成绩系统归档截止日期1月30日,重考成绩系统归档截止日期2月27日,纸质的考试成绩单于2月27日之前整理汇总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存档。

希望各学院(系)严格按照武大本函〔2015〕5号《关于做好成绩单审核归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成绩的提交审核归档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上交成绩的教师和学院(系),学校将按照《武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武大教字[2001]161号)和《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武大教字[2003]209号)文件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课程考试成绩提交情况将作为学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检查内容;各学院(系)成绩提交及审核归档工作的完成情况将计入学院(系)年终综合管理类专项绩效考评。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