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0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2016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转专业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教字〔2008〕92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修订)》、《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武大教字〔2011〕39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中有关转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①本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

②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③国防生、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学生、降分录取或征集志愿录取的护理学专业学生;

④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不得转入其他院系所属专业;

⑤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⑥四年制、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七、八年制专业,七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3.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坚持以学生为本,学校适当放宽转出比例限制,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转出人数比例控制在30%的范围内;院(系)根据现有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接收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院(系)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10%以内。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

4.转专业时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前三周(2016年2月22日-3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5.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①各院(系)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要求,提出本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安排等),确定各专业学生转专业人数计划,于2016年1月26日前将实施细则和转专业计划表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并在各院(系)网站予以公布。

②2016年2月22日-25日,转出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后,交转出院(系)教学秘书。

③2016年2月26日,转出院(系)审批。

④2016年3月1日,学生将经转出院(系)审批同意的申请表交拟转入院(系)教学秘书。

⑤2016年3月2日-4日,转入院(系)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系)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登录武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输入拟转专业的学生信息。

⑥2016年3月7日,教学秘书将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送本科生院审批。

⑦2016年3月8日-10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⑧2016年3月11日,转入院(系)教学秘书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过程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注重学生思想工作,切实做好2016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2:2016年武汉大学各学院(系)本科生转专业人数计划表.xls

武汉大学本科生院

2016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网址:http://ugs.whu.edu.cn/info/1039/4111.htm

附件【附件1: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