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9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了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2013届毕业生应在本学期内开展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1、学院(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一批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要求题目具有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和个性化;要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及饱满的工作量;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实验室和相关专业工作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工科类来自工程实际的选题应达到80%。鼓励学生结合“大学生业余科研”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等前期项目成果拟定毕业论文题目。

2、选题应注重更新,改进题目或新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论文题目要求每生一题,独立完成。需要多位学生合作研究的题目,要求每个学生均参加总体设计,并明确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大题目下加副标题以示区别。

二、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开展指导工作。

2、每位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

3、与校外有关单位合作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由学院指定相关专业教师联合指导,加强与学生及实习单位的联系,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

凡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累计达到20学分的学生,不得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系)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进行审查,对不具备资格的要通知到学生本人。

四、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系)近期内将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名单向全体毕业生公布,经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以后,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确定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各学院(系)需将学生最终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等信息汇总后报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2、本学期内学生应完成资料的收集及文献综述工作,写好开题报告。

3、各学院(系)2013年1月15日前应向学生布置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下达任务书。

附: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

武汉大学教务部

二O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点击下载):武汉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