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大学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一、 基本原则与工作思路
树立“一流大学应有一流的教材体系”的建设理念。采取规划先行、分类建设的工作思路,统筹考虑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以及教材的修订与新编,形成周期化、连续性的教材建设机制。教材主要按对应课程的重要程度进行区分,分为“核心”教材、“特色”教材,鼓励建设“系列”教材。
“核心”教材原则上为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教材或重要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等。“特色”教材为对应非核心课程,具有鲜明特色、能够填补教学空白的教材。“系列”教材为按照各学科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等类别进行规划的自成体系的教材。
二、 申报工作要求
学校优先支持各单位有先行规划和自成体系的系列教材项目。申请教材立项实行限额申报。主编要具有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同一课程的分册或成套教材(配套习题集、配套实验实习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等)应合并申报,不接受单独申报。出版不满2年或“修订”教材内容更新比例小于30%的,“新编”教材完成书稿比例小于20%的均不予受理。有教材立项但未完成教材出版的项目负责人申报不予受理。“修订”教材申报项目变更主编的须征得原主编人员的书面同意。
请各学院(系)于2020年3月5日前按照申报名额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教材建设中心。申报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20年规划教材申报表》(纸版本一式三份、原件可复印,及电子版);
(2)《武汉大学2020年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纸版本及电子版);
(3)“修订”教材需附一本最新出版教材,“新编”教材需附已完成书稿并说明完成比例(纸版本)。
(4)变更主编的“修订”教材项目原主编人员的书面同意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纸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