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文件,2014年我校共有17个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得其资助(详情见附件1)。为保证学生顺利派出,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遴选学生候选人、协助候选人获得国外大学(机构)邀请信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选拔对象: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国家重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等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学生优先考虑;
2.选派专业:根据已获资助项目之规定(见附件1);
3.选派人数:根据已获资助项目之规定(见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获选人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①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②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③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④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⑤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6.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2.学生申请:符合选拔条件并已经获得外方学校邀请信的学生于3月20日—3月31日到各学院自愿申请报名。
3.材料审核:学院于4月1日—5日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4.面试选拔:学院于4月7日—11日组织学生面试选拔。
5.结果公示:学院于4月12日—14日在院内公示推荐名单,并在公示结束后将以下材料报本科生院审核:
6.本科生院于4月15日—16日对学生资格进行评审;
7.本科生院于4月17日—20日在校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8.国际交流部组织拟推荐学生(必须获得国外大学出具的正式邀请信)进行网上报名、办理后续手续以及行前教育;
请相关学院接本通知起,尽快组织有意报名的同学参加语言考试、获取外方邀请信并办理护照,以免影响申请进度。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留学期限为3-10个月,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如果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者不按期派出,5年之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
本科生院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2014年获批资助项目一览表(武汉大学).docx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武汉大学公派留学登记表.doc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3:武汉大学国家公派学生导师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4:武汉大学学生出国(境)申报表.doc